关于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委员会专项课题提前结题事项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8-07-11

为方便已完成立项项目的课题负责人申请2018年研究会课题,2016年及2017年江苏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专项课题可提前办理结题,现将相关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结题要求

重点项目结题须在核心期刊至少发表论文2篇或CSSCI(含扩展版)检索论文1篇,一般项目结题须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指导项目结题须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论文1篇;论文须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并标注“江苏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专项课题”及项目号,内容须与立项项目密切相关。核心期刊以当年度最新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CSSCI期刊以当年度最新版本为准。

二、结题程序

1.请课题负责人认真填写《江苏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专项课题结题申请表》(附件1),如实报告课题研究等情况;

2.“课题成果简介”栏必须详细填写课题的成果,已发表的论文须附期刊封面、封底、目录页和论文复印件;

3.课题负责人在提交“课题结题申请表”时,须将课题结题报告一并上交,结题报告字数应不低于三千字。

三、结题报销

 结题报销相关材料请到学生事务发展中心201领取相关材料。

附件1:江苏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专项课题结题申请表.doc

学生发展部

2018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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