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常州大学怀德学院“社区有我,青春行动”工作通知 |
发布时间: 2023-12-21 访问次数: 10 |
各系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响应上级团组织号召,进一步精准推动“社区有我,青春报到”行动的组织化结对开展、项目化常态实施取得效果。根据有关工作安排,现将我院开展2023—2024学年“社区有我,青春行动”的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统筹校内校外共青团力量,组织大学生走进社会基层,了解社会实际、服务人民群众、增强时代责任、提高社会化能力。将“社区有我 青春报到”行动实现周边街道(乡镇)、社区(村)全覆盖,实现全省高校、院(系)全覆盖,实现高校学生团干部、学生党员、学生干部、“青马工程”学员全覆盖,带动全院团员和青年学生广泛参与。 二、任务目标 各系不少于25%的团支部与城乡基层社区、团组织结对,组织团员青年就近就便参与城乡社区实践计划。二级学院团组织与街道(乡镇)团组织结对,学生班级团支部、学生社团团支部与社区(村)团组织结对,未严格按照三个层级对应开展的结对不纳入“社区有我 青春报到”行动工作范畴。目标完成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工作内容 (一)积极组织 各系团总支应鼓励和倡导日常社会实践机会较少的团员积极参与社区实践活动,各系可发挥高校学科专业优势,引导学生参与社会治理、开展课后服务、组织社会调查、开展文体活动、促进基层团建等。其中,基础民生项目的服务周期原则上不少于3个月,每个团支部每月累计服务时长30个小时左右;特色服务项目旨在阵地化运作、长效化实施;大学生实习实践岗位、共青团工作助理岗位等要到达每周到岗开展服务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 (二)认证评价 各系团总支应将大学生参加社区实践计划情况作为重要参考,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将符合志愿服务标准的工作计入志愿服务时长;将学生兼任基层团组织职务等团内激励内容记入“智慧团建”系统。 (三)丰富载体 各系团总支应将社区实践的具体开展形式统筹结合青年突击队、青年志愿服务、社区青春行动、“三下乡”、“返家乡”等实践载体开展,开拓学生社区实践创新思路和有效方法。 四、工作要求 各系团总支近期要结合部署总结“社区有我,青春行动”实施情况,交流社区实践典型经验,遴选宣传社区实践中表现优秀的先进团队、个人事迹,积极部署下一步工作。 各系请10月底前完成组织结对,按照工作内容开展实践活动,并在12月10日前,将本年度社区实践活动情况统计信息表发送到邮箱:2377551216@qq.com 共青团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