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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团体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发布时间: 2022-12-09    访问次数: 100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1—2022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指标

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R是

□否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R是

□否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R是

□否

实有26人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R是

□否

实有3人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R是

□否

实有6个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R是

£否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R是

□否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R是

□否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R是

□否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R是

□否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R是

□否

召开日期为:2022年11月9日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R是

□否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R是

□否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R是

□否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R是

□否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R是

□否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R是

□否

 

18▲.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R是

£否

 

19▲. 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R是

□否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7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7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7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7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7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7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7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7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7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7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7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7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7

 

14.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7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

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建筑与环境工程系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信息工程系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经济管理系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机械与材料工程系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会计系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外语系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艺术系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二、《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学生会章程》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学生会章程(修正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江苏省学生联合会章程》《泰州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常州大学怀德学院章程》等文件规定,并结合我院学生会工作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学生会是接受中国共产党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委员会领导,接受江苏省学生联合会和共青团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委员会指导的群体性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四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团结和引导同学紧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构建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在院党委领导下,以院团委为核心和按钮,以学生会为主体组织,以社团联合会、广播站、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靖江市怀德志愿者协会、艺术团、创客街区自我管理委员会、青年传媒中心等学生组织为外围延伸手臂;

(三)发挥联系学校职能部门和广大同学的桥梁纽带作用,引领同学坚定理想信念,维护同学正当权益,服务同学创新创业,推动校园文化建设;

(四)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倡导和组织同学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

(五)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基本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学生会内部各项制度的改革创新,提升学生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六)加强同各高校学生组织的联系,促进学生会工作的交流和学习。

第五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六条 本会为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江苏省学生联合会和泰州市学生联合会团体会员。

第二章 会 员

第七条 凡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在籍全日制本科生,承认本会章程者,均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的基本权利

1、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有向学生会或通过学生会向学院及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问题和改进措施的权利;

3、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及对学生会工作有建议、质询和批评等本会章程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会员的基本义务

1、遵守本章程和本会指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本会相关决议;

2、维护本会利益和名誉,为本会服务;

3、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第三章 学生代表大会

第九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院党委的领导和省学联、院团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以及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十条 学生代表大会

(一)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它的常设机构是常务代表委员会(简称常代会)。

(二)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周期

院级层面学生代表大会召开周期不得超过两年,系级层面会议召开周期为一年。

(三)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1、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2、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和主席团成员;

4、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5、选举产生出上一级学联学生会组织代表大会的代表;

6、征求广大同学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院治理;

7、讨论、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学生代表的产生原则:

学生代表经班级、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不低于学生会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的 1%,名额分配覆盖各个系、年级及主要社团,其中非院、系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 60%。

第十二条 学生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一)学生代表的权利

1、通过符合学生会组织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2、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4、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二)学生代表的义务

1、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2、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强化参与学院治理的能力;

3、密切联系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4、监督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第十三条 学生代表资格的终止

(一)代表因毕业或其他原因丧失在校生身份的,代表资格自动终止;

(二)代表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由大会筹备委员会撤销其代表资格;

(三)代表所在班级、系学生会组织认为其未尽代表义务的,经大会筹备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组同意,撤销其代表资格。

第四章 学生委员会

第十四条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学生委员会是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对院学生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五条 院学生委员会在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大会的各项职权,落实大会提出的任务,并做好下一届院学生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受全体学生的监督。

第十六条 院学生委员会的构成:

(一)院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由院学生会按人数比例分配至各系学生会,委员候选人由各系学生分会召开学生代表大会酝酿产生;

(二)院学生委员会委员由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任期二年。院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召开,委员的任期相应调整;

(三)院学生委员会委员因故卸免,委员由所在系级学生会推荐、增补。

第十七条 院学生委员会的职责:

(一)在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大会决议,决定院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密切联系学生,代表学生利益,反映学生合理的普遍性诉求;

(三)选举决定学生会组织主席和主席团成员调整事项;

(四)听取学生会主席团汇报、监督学生会主席团工作;

(五)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委员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章 主席团

第十八条 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实行主席团负责制,经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向院学生委员会负责。

第十九条 学生会主席团根据日常工作需要,下设各职能部门。

(一)主席团:执行主席 1 人,主席团成员 4人;

(二)综合管理部:部长 1 人,副部长 1 人,干事1-6名;

(三)权益服务部:部长 1 人,副部长 1 人,干事1-6名;

(四)文艺体育部:部长 1 人,副部长 1 人,干事1-6名;

(五)新闻传媒部:部长 1 人,副部长 1 人,干事1-6名;

(六)发展联络部:部长 1 人,副部长 1 人,干事1-6名;

(七)学习实践部:部长 1 人,副部长 1 人,干事1-6名。

第二十条 学生会聘请院团委专职团干部担任学生会秘书长,秘书长代表院团委指导和监督学生会的工作。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主席团职责: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和学生委员会闭会期间,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和学生委员会的决议,决定院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筹备召开学代会,向学代会报告工作;

(三)召集并主持校学生委员会会议。

第六章 基层组织

第二十二条 系学生会

(一) 系级学生会在同级党组织领导、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接受院学生会的领导,并协助院学生会开展工作。

(二)系学生代表大会是系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系级学生会会员选举产生。系学生代表大会会议召开周期为一年。系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系学生会领导机构的产生和调整须报同级党组织批准外,应当同时报本会备案。

(三)系学生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等原则上与院学生会对应,应参照本章程的原则由各系学生会制定。

第二十三条 班委会

(一)班委会是院学生会的最基层组织,由班级学生选举产生,对全班同学负责,接受系级学生会的领导。

(二)班委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等由所在院行政和系学生会规定。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学生委员会。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学生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机构名称

人数

主要职责

1

主席团

3

在院党委和上级学联的共同领导下、在院团委的具体指导下,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统等规划学生会整体工作方向,制定学生会各项制度,督促学生干部对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负责召集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全体大会和学生委员会例会,领导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全体大会和学生委员会例会的决议,向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全体大会和学生委员会例会报告工作;上传下达,准确传达学院各项决定并督促落实,积极反映学生需求;督促、协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开展,指导、帮助各级学生会、班委会工作;组织各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会议,提高学生干部工作能力,保证学生干部工作条件、监督学生干部工作廉洁、执行对学生干部的考核;作为学院学生的群体代表对兄弟学校讲行交流访问,展示学院良好形象和学生向上风貌:参与学院管理事务,列席学院部分会议,积极建言献策、积极反映学生心声、积极落实有关决定。

2

综合管理部

4

综合管理部主要工作是协助老师及团委副书记处理日常工作及事务,协助院团委加强共青团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及干部培养与管理,发挥在主席团和学生会各部门间的协调作用,做好下情上传和上情下达。

3

权益服务部

4

权益服务部的主要工作是保障学生生活、提供服务,为确保各大活动的进行做好了后勤保障工作,旨在维护学生权益,提高学生维权意识。我部深入学生生活中,完善学生诉求,及时反馈问题,积极改进。同时承办“权益面对面”、洁齐美宿舍评比等多个特色院级活动,促进学生积极性,加强与各部门及后勤部门的交流。

4

新闻传媒部

5

新闻传媒部是一个展示学院风采的窗口和平台,主要工作是负责学生会所举办活动的前期宣传工作和后期信息的实时跟进,宣传主要以海报、新闻撰写和摄影采编为主。其主要工作需要及时有效地把活动信息传达给让广大师生,以多种宣传方式反映全院师生的精神面貌和学生学习情况。

5

学习实践部

3

学习实践部主管学术活动和辩论训练,旨在树立同学们的学习观念,营造校园浓厚的学术氛围。部门会开展各种形式新颖的学习活动,承办辩论比赛、知识竞赛、学霸课堂等;协助做好各部门有关学习计划的贯彻和落实,及时反馈学生学习中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建议和办法,在师生间搭起一座桥梁,促进师生的交流合作。

6

文艺体育部

3

文艺体育部是负责我院文体活动工作的重要部门,肩负着丰富校园艺术文化生活的重任,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富于思想性、艺术性、娱乐性的活动,例如“十佳歌手”“主持人大赛”“一二九红歌”等等,是学校和同学之间进行艺术交流的桥梁。

7

发展联络部

4

发展联络部的主要工作分为以下三大类:组织学校间的联谊,密切联系兄弟学校的社团、学生会等;联络公司、店家等,为学校活动筹集赞助资金;担当各部门间的枢纽角色;积极联络各部门,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帮助各部门完成相应工作。

 

五、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1

裴晓鹂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系

2020级

6/156

2

张瑞

共青团员

建筑与环境工程系

2020级

2/79

3

马文静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系

2020级

5/156

4

王潞尧

共青团员

建筑与环境工程系

2020级

19/78

5

曹晨曦

共青团员

外语系

2021级

7/79

6

肖煜政

共青团员

会计系

2021级

17/186

7

刘晶靓

共青团员

外语系

2021级

31/79

8

张靖钒

预备党员

艺术系

2020级

1/81

9

戚文慧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系

2021级

23/142

10

王思晴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系

2021级

42/150

11

李丰韵

共青团员

外语系

2021级

2/79

12

江茜妮

共青团员

外语系

2021级

7/79

13

刘巧玲

共青团员

机械与材料工程系

2021级

17/148

14

李钰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系

2020级

3/78

15

刘梦涵

共青团员

建筑与环境工程系

2021级

24/83

16

沈琳轩

共青团员

机械与材料工程系

2021级

41/151

17

吕双成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系

2021级

1/142

18

祝雨轩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系

2021级

25/157

19

柳雲婷

共青团员

会计系

2021级

33/79   

20

张梦娜

共青团员

外语系

2021级

23/79

21

于笑笑

共青团员

会计系

2021级

2/178

22

颜培祝

共青团员

机械与材料工程系

2021级

2/148

23

厉静

共青团员

外语系

2021级

19/79

24

潘培颖

共青团员

外语系

2021级

2/79

25

郑鑫

共青团员

机械与材料工程系

2021级

9/64

26

张权

共青团员

机械与材料工程系

2021级

36/125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根据《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学生会章程》有关规定及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常州大学怀德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二、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决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设成员3名。通过竞聘产生候选人4名。经全面考察后,提出成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代表大会讨论选举。

三、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选举。因故未出席会议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进行。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方可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

五、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划“○”;投反对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划“×”;投弃权票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不做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可将其姓名填写在选票中的空格内。

六、每张选票同意当选人数等于或少于3人的选票有效,多于3人的选票无效。一张选票上不得重复出现同一个人的姓名,否则选票无效。填写选票一律用黑色水笔,填写选票的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晰。

七、投票时要按照选举主持人安排的顺序依次投票。

八、每次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九、代表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6名;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12名;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工作进行监督;候选人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监票小组由各代表团提名,大会主席团审定,经大会通过后产生;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筹备委员会指定,在监票小组领导下进行工作。

十、计票完毕后由总监票人以姓氏笔画为序,宣布计票结果。

十一、本选举办法经大会通过后实施。选举时如出现超出本选举办法规定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裁定。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日       

 

七、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根据《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学生会章程》有关规定及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常州大学怀德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二、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决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设成员3名。通过竞聘产生候选人4名。经全面考察后,提出成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代表大会讨论选举。

三、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选举。因故未出席会议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进行。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方可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

五、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划“○”;投反对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划“×”;投弃权票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不做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可将其姓名填写在选票中的空格内。

六、每张选票同意当选人数等于或少于3人的选票有效,多于3人的选票无效。一张选票上不得重复出现同一个人的姓名,否则选票无效。填写选票一律用黑色水笔,填写选票的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晰。

七、投票时要按照选举主持人安排的顺序依次投票。

八、每次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九、代表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6名;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12名;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工作进行监督;候选人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监票小组由各代表团提名,大会主席团审定,经大会通过后产生;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筹备委员会指定,在监票小组领导下进行工作。

十、计票完毕后由总监票人以姓氏笔画为序,宣布计票结果。

十一、本选举办法经大会通过后实施。选举时如出现超出本选举办法规定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裁定。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日       

 

八、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2年11月9日

地点: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怀德楼报告厅

代表数量:110名

主要议程:

时间地点

会议名称

参加人员

议程

时间:11月8日

17:30—18:00

地点:图书馆报告厅

主持:裴晓鹂

预备会议

全体正式

代表

1.听取大会筹备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3.审议通过大会主席团和大会秘书长建议名单

4.审议通过大会议程

时间:11月9日

9:30—10:00

地点:怀德楼报告厅

主持:马文静

大会

开幕式

市学联领导、兄弟高校来宾、院领导、全体正式代表

1.宣布到会人数,介绍领导、嘉宾

2.宣布大会开幕,全体起立,奏唱《国歌》

3.兄弟院校贺信、贺电宣读

4.市学联代表致词

5.院领导讲话

6.嘉宾与参会代表合影留念

时间:11月9日

10:30—11:00

地点:怀德楼报告厅

主持:张瑞

选举大会第一阶段

全体正式代表

杜浩鑫同学作学生会工作报告

时间:11月9日

11:00—11:30

地点:各讨论地点

主持:各代表团团长

选举大会第二阶段

全体正式代表

1.审议《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

2.讨论大会选举程序、办法

3.酝酿常州大学怀德学院第三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名单

4.酝酿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名单


时间:11月9日

13:00—14:00

地点:怀德楼报告厅

主持:马文静

选举大会第三阶段

全体正式代表

1.通过《关于<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宣读《常州大学怀德学院第三届学生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

3.宣读《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4.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5.选举常州大学怀德学院第三届学生委员会委员

6.选举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7.工作人员进行票数统计

时间:11月9日

14:30—15:30

地点:怀德楼报告厅主持:张瑞

闭幕式

院团委领导、全体正式代表

1.总监票人报告选举结果

2.宣布常州大学怀德学院第三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名单

3.宣布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名单

4.宣读致广大青年学生的倡议书

5.院团委领导讲话

6.奏《国际歌》,宣布大会闭幕

时间:11月9日

15:30—16:00

地点:怀德楼二会

主持:裴晓鹂

第一次

学委会

第三届学生委员会全体成员

 

1.宣读常州大学怀德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报告

2.院团委领导讲话

 

宣传报道链接:我院顺利召开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 (cczu.edu.cn)

现场照片等:








九、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正式代表的产生以各班级团支部、社团团支部为基层选举单位,采取自下而上推荐,上下结合、反复酝酿,产生代表候选人,通过学生代表会议民主协商,按照不低于20%差额选举,产生正式代表。

十、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学生会述职评议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学生会改革,落实校团委协助校党委加强对学生会及其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规范述职评议工作,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7〕4号)《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关于进一步推动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学生会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常怀委〔2020〕26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述职评议会以学生代表为主,院党委学生工作部、院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

第三条 述职评议对象为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其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 述职评议时间一般在每学期最后一个月。

第二章 评议内容

第五条 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一)政治态度: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热爱祖国,政治面貌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纪守法。

(二)道德品行: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三)学习情况: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四)工作成效: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在党委的领导和团委的指导下,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不断提升工作水平,高效地完成学生会工作。

第三章考评形式

第六条 述职评议程序:

(一)书面总结。述职前,提交本学期工作书面总结。总结材料要根据述职评议内容,做到实事求是、全面规范、简明精炼、支撑有力,能够很好地报告本学期重点开展的工作项目以及存在的不足、需要改进的方面等,明确下一步工作规划。

(二)述职汇报。现场述职内容要求密切结合学生会功能定位,准确充实、重点突出。述职结束后,评议会中的学生代表填写评议测评表;评议会其他成员根据现场述职情况评价打分。

(三)适度公开。院团委根据书面总结和述职评议情况形成最终的综合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次。工作人员述职报告和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广大同学和各学生会组织的监督。

(四)持续改进。述职人员根据评议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制定改进方案,将改进措施列入下一学期学生工作计划,认真落实。

第四章奖惩机制

第七条 根据述职评议结果,表彰优秀工作人员,同时对于述职评议成绩不合格的工作人员予以劝退或整改。

第八条 结合考评的激励效果,坚持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不断健全完善激励机制,学生会领导机构可本着联系实际、务求实效的原则适当调整和不断完善评议制度。

第九条 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参加推优入党、“青马工程”学员推荐、测评加分以及评奖评优等事项时,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十一、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谷灵莉

是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谷灵莉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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