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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常州大学怀德学院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5-23    访问次数: 2548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努力进取、奋发向上。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常州大学怀德学院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全体志愿者

二、评定方法: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评选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由个人自行申报填写《常州大学怀德学院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申报登记表》报名到各系部,各系部做好申报对象的材料汇总和初选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个人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公示,并向院级推荐系级优秀志愿者先进个人和院级优秀志愿者先进个人。(系级优秀志愿者先进个人推荐人数占总人数的10%、院级优秀志愿者先进个人推荐人数占总人数的10%)。

三、评定细则:

第一条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的参评对象为我校在读本科生及注册志愿者;

第二条 参评对象须遵守《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志愿者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

第三条 积极响应系青协、院青协及其他志愿服务组织的活动在活动中表现良好;

第四条 具备“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能够克服困难,并圆满完成志愿服务任务;

第五条 学习成绩优异,思想态度端正,生活作风优良,具备团队协作精神;

第六条 参评对象在班级民主评议中获合格等级;

第七条 参评对象在一年内的志愿时长至少为50小时;

第八条 参评对象所参与过的志愿服务活动若被新闻报道并得良好反响,将被优先考虑;

第九条 参评对象参加过“三下乡”志愿服务项目或其他重大志愿服务项目获得荣誉称号;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常州大学怀德学院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

1、挂一科者、有多次逃课现象者不得参与评选;

2、挂两科及以上,受过学校处分者不得参与评选;

四、材料报送

1.各系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对照评选条件来进行评选。严禁弄虚作假。

2.请于5月31日(下周二)前将《常州大学怀德学院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申报登记表》电子稿以及名单汇总到各系部,由各系部统一报送至邮箱1633006197@qq.com。(如未通过系部直接交至邮箱,则视为无效。)

                                             

                                                共青团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委员会

靖江市怀德志愿者协会

5月23日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申报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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