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泰州市第六批“春蚕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2-06    访问次数: 106


各系、部:

现将泰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泰州市第批“春蚕奖”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予以转发,请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宜如下:

一、推荐条件:参照《泰州市“春蚕奖”评选认定办法(试行)》中第二章推荐申报要求执行。

二、推荐名额:我院可推荐1名(个)个人或团队。

三、材料提交:

各系部请于121216:30之前,将同意推荐人选的相关表格(见附件)及佐证材料,报送至人事处(电话:85120143)。

 附件1 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泰州市第六批“春蚕奖”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泰州市”春蚕奖“评选认定办法(试行).pdf

  附件3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2023年第六批“春蚕奖”推荐评审表.xlsx

  附件4 第六批“春蚕奖”推荐申报表.docx


 人事处  

2023.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