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根据《关于规范开展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工作的通知》(常大怀〔2020〕1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12月份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初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对象
1. 须为怀德自有的(不含常大派遣教职工、劳务派遣人员)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未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教职工,签约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含)之前。
二、学历、资历条件
1. 获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后,与怀德签约并从事专业技术岗工作3个月以上,可以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2. 获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与怀德签约并从事专业技术岗工作1年以上,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可以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个人对照条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附件1)一式两份,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由所在单位审核)、复印件。在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申请人务必严格按照所聘岗位相应职称系列对应名称(附件2)及《2023年12月各部门初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推荐名单》(附件3),规范填写学历、学位、进校时间、拟初定资格,该申报材料将归入个人档案进行管理。
2.单位考核推荐。所在单位指定专人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对申请人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后,出具具体考核推荐意见,提交《推荐名单》。
3.审批表、推荐名单汇总表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于2023年12月8日之前提交人事处(怀德楼923),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表格发送至398139049@qq.com。
请各系、各部门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电话:0523-85120313。
附件3:2023年12月各部门初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推荐名单.xls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人事处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