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教师函〔2023〕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院师德集中学习事宜安排如下。
一、参加人员:全体在职教职工。
二、学习时间:6月25日至7月20日。
三、研修方式: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学习。按要求选学学时课程并完成有关测试后,可获得4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
四、学习内容:
(一)思想铸魂。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深学笃行中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本课时认定2学时。
(二)固本强基。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从业禁止制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等法律法规,提高教师法律意识和依法从教意识。本课程认定1学时。
(三)以案促学。以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和查处的严重师德违规问题为反面教材,深入学习掌握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提升教师的规则意识,引导全体教师以案为鉴,做到警钟长鸣。本课程认定1学时。
(四)师德引领。学习教师中的时代楷模、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优秀特岗教师等师德榜样和先进事迹,观看师德巡讲报告、精品影视作品,激励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本课程为拓展资源,只记录学习时长,不认定学时。
五、有关要求:
(一)各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扎实做好动员部署,充分激发教师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鼓励引导教师参与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确保将学习活动的通知传达到每位教师。本次学习计入年终单位和个人考核,也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考核的要求。
(二)各系、各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党委教师工作部将根据省教育厅相关部门要求,适时跟踪学习进度并提醒教师登录学习。学习结束后,学院将以适当形式通报各系部教师学习情况。
(三)各系、各部门要梳理本部门师德建设的主要做法、工作成效,特别是结合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提供的丰富多样的专题学习资源,形成师德建设工作总结报告,于2023年7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发送至邮箱hdrs@cczu.edu.cn。
未尽事项,请联系汪老师,联系电话:0523-85120143。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