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大学怀德学院2023年上半年辅导员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4-28    访问次数: 230

因事业发展需要,常州大学怀德学院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聘用人员性质为人事代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总人数7

岗位

人数

招聘要求

岗位1:男辅导员

(入住男生宿舍)

4

1.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具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3.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教育事业,愿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和写作能力;

5.同等条件下有主要学生干部或专兼职学生工作经验者优先。

岗位2:女辅导员

(入住女生宿舍)

3

二、人才待遇

1.两室一厅免费公寓,物业管理完善。

2.每天早中晚三次“常州——靖江”点对点班车。

3.根据学院有关规定享受福利待遇,按规定统一办理五险一金。

4.录用人员可报销应聘阶段单程路费一次(汽车票、火车二等座,不含机票)。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教育事业;

3.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教育工作者的气质形象,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11日以后出生);

4.国(境)外留学人员需在2023831日前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国内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831日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

5.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3531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公开招聘报名网址http://202.195.100.6:81/注册报名。只能选择本批次招聘的其中一个岗位报名,并提供下述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至合适大小并上传,并备注“应聘部门+应聘岗位+姓名(例:岗位1男辅导员+张三)”。

①身份证;

②应届毕业生提供: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非应届毕业生提供: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个人生活照电子版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

④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党员证明(六个月以内);

⑤曾获得的科研业绩和获奖材料;

⑥主要学生干部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

3.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考人员报名费100元。报考人员在网上缴纳相关费用,缴费完成后,报名方为有效。请考生认真对照招聘条件报名,报名费用概不退还。

4.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学院将以电话、短信或网络形式通知应聘人员,不按时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5.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不齐全视为无效,凡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求学期间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

④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⑤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五、考核程序

(一)考核之前,由学院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名单将在学院官网上公布。来院参加考核时学院将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查验,应聘人员须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

(二)考试方式

1.本次考试分为两个环节:第一环节为综合素质测试,第二环节为论文写作和面试。

2.第一环节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测试采用上机考试的形式,在考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总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环节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3.第二环节为论文写作(满分为100分)和面试(满分为100分)。论文写作主要围绕学生工作相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撰写文章;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考核按照学院相关办法进行,考核组成员由学院负责组织。

4.第一环节综合素质测验单项评分低于60分者、第二环节论文写作和面试考核任一项评分低于70分者,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40%+论文写作*10%+面试*50%

六、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出现末位人员成绩相同情况,则面试成绩分高者参加体检。学院指定体检日期内,未到场体检人员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考察及聘用

1.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院组织考察,政治审查及心理测试结果将作为考察的重要依据,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及替补人员名单。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

2.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经院务会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应聘者应于学院“录用公示”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报到入职,否则学院有权视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专职辅导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八、政策咨询

学院学生工作处、人事部门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2385120036或(052385120313

咨询邮箱:hdrs@cczu.edu.cn

   : http://hdc.cczu.edu.cn/

学院纪检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52385120053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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