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泰州市第四批“春蚕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04 访问次数: 328
各系、部:
现将泰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泰州市第四批“春蚕奖”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予以转发,请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宜如下:
一、推荐条件:参照《泰州市“春蚕奖”评选认定办法(试行)》中第二章推荐申报要求执行。
二、推荐名额:我院可推荐1名(个)个人或团队。
三、材料提交:
各系部请于11月11日下午4:30之前,将同意推荐人选的审批表(见附件)、佐证材料,报送至人事处赵老师(电话:85120143)。
人事处
2022.11.04
附件1 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泰州市第四批“春蚕奖”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