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泰州市第四批“春蚕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04    访问次数: 328

各系、部:

现将泰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泰州市第四批“春蚕奖”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予以转发,请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宜如下:

一、推荐条件:参照《泰州市“春蚕奖”评选认定办法(试行)》中第二章推荐申报要求执行。

二、推荐名额:我院可推荐1名(个)个人或团队。

三、材料提交:

各系部请于1111日下午4:30之前,将同意推荐人选的审批表(见附件)、佐证材料,报送至人事处赵老师(电话:85120143)。

 

  

 

人事处 

2022.11.04

附件1 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泰州市第四批“春蚕奖”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泰州市”春蚕奖“评选认定办法(试行).pdf

附件3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2022年“春蚕奖”推荐考核表 .xlsx

附件4 第四批春蚕奖 申报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