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泰州市第九批师德模范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6-20    访问次数: 328

各党总支:

根据泰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泰州市第批师德模范评选活动的通知》(泰教师(20225号)文件精神,学院将组织推荐教职工参加“泰州市第批师德模范评选活动,请各党总支按照文件要求,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老师参评。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荐评议组,负责组织评审推荐工作。

组  长:李伟明   刘春林  

成  员:刘茂灿   刘育猛   王  峰   余海洋   刘国仕 马庆功   陈  平   张锁龙   张志军   郑明方   

            余兴无   卓  岩    刘  腾   闫秋羽   李志林  陈仲平

推荐评议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部门。

二、推荐名额

学院推荐总名额为1人;各党总支最多可推荐1人,参加学院的选拔。

三、评选条件

参选人员需为2021年底前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5年以上的教师,或曾任教10年以上的学院管理人员能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近三年师德年度考核为优秀等级(附考核材料),且在以下方面有突出表现:

1.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甘为人梯,事迹感人。

2.关爱学生,立德树人。把德育工作放在教育教学工作的首位,努力培养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尊重学生人格,循循善诱,严慈相济。关爱每一名学生,关心学生健康成长。

3.锐意进取,探索创新。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潜心钻研业务,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业绩突出。

4.廉洁从教,人格高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具有高尚的人格魅力。尊重家长,家校沟通有方,社会满意度高,受到师生和家长的广泛赞誉。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乐于奉献表现突出的教职工优先推荐。

四、工作流程

622日前各党总支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报名填写相关材料交人事部门审核汇总。

材料包括:

 ①《泰州市第批师德模范推荐表》(纸质版+电子版

 ②《泰州市第九批师德模范推荐人员名册》(盖章纸质版+电子版

 ③ 相关佐证材料(系部审核盖章)

 ④ 候选人简介250字左右,候选人信息主要事迹

71日前 学院召开推荐评议会议,确定学院推荐人选,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78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上报泰州市教育局。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办法和程序,认真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2、坚持标准,注重一线,好中选优。推荐的对象必须有具体、典型、生动的事迹。

附件1 泰州市第九批师德模范推荐表.doc

附件2 泰州市第九批师德模范推荐人员名册.xls


中共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委员会

2022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