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2-10    访问次数: 127

各系部、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19]31号)要求,现将我院做好2020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1. 学院向江苏省教育厅推荐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名额不超过2;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名额不超过1名;优秀教学团队限推荐1个(除团队带头人外,团队成员3人至7人)。

2. 系部、各部门拟向学院推荐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不超过1;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名额不超过1名;优秀教学团队不超过1个(除团队带头人外,团队成员3人至7人)。

二、选拔要求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选拔条件、选拔程序严格依据《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2号执行,有关具体事项补充如下:

1. 学院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推荐工作。

2. 系部、各部门要对推荐人选的年龄要求进行严格审核,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011日以后出生),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511日以后出生),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011日以后出生)。

3. 系部、各部门要考虑学科分布,合理推荐培养对象,避免过于集中在某些学科。每个推荐人选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

4. 人事关系在母体高校的独立学院教师,原则上不得从独立学院申报,如确有发展需要等实际困难,须近5年全职全时在独立学院工作,并由母体高校出具同意申报函。

三、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 推荐表(附件1-3,均一式两份,A3打印,骑缝装订,同时提交电子版)。汇总表见附件4,一份,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

2. 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近五年取得的教学成果证明、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两套。

3. 近五年的代表性成果2篇(部)。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论著、教材等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复印件,附主要学术思想、创新成果简介或重要章节节选(少于10页)。团队仅须提供带头人的代表性成果等复印件一套。

4. 复印件需经学院人事部门核实确认,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

(二)报送时间

系部、各部门请于20191220日(星期)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怀德楼911人事办公室,联系方式:85120012(施老师),85120143(赵老师),85120313(刘老师)邮箱hdrs@cczu.edu.cn

 附件1-3培养对象推荐表.docx

附件4:2020年度高校“青蓝工程”推荐人选汇总表.xls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综合事务部

                            2019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