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大怀〔2015〕103号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开展“师徒结对”实施办法
各系、部:
为加强青年教师培养,促使青年教师尽快提升自身的师德素养和教学水平,经院务会讨论,决定实施 “师徒结对”活动,为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指导教师和青年教师资格要求
1.指导教师原则上应为学院自有教师,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3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一名指导教师原则上只指导一名徒弟。
2.新引进的中级及以下专任教师(之前没有从事过高校教学工作)或院内新转岗到教师岗人员均应参加“师徒结对”学习。
二、实施程序与办法
1.每年10月份,各系部根据新引进人员情况,提出培养对象,并结合其基本情况(授课课程、专业特长等),推荐一名指导老师,填写师徒结对申请表报组织人事处。
2.学习时间:新引进的教师,一般为2年;新转入教师岗的教师,一般为1年。
3.指导教师、青年教师应签订师徒结对协议,明确并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协议另附)。
三、待遇与考核
1.依据协议有关内容每学年考核一次。
2.对完成结对内容的指导教师,经考核合格,补贴工作量15个标准学时/学年;在结对期或结对期结束两年内,所指导的青年教师在校级及以上的教学竞赛中获奖的,根据获奖情况给予指导教师一定的奖励。
附件:1.“师徒结对”协议书
2.“师徒结对”申请表
3.“师徒结对”青年教师学习记录用表
4. 常州大学优秀师徒评选办法(参考)
2015年12月9日
附件1: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师徒结对”协议书
甲方(指导教师):
乙方(青年教师):
丙 方: 组织人事处
为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学院开展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与青年教师的“师徒结对”活动。为使师徒双方进一步明确职责,增强责任感,现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指导教师(师傅)的责任与义务。
1.以身作则,在思想、业务、工作态度等方面为徒弟树立榜样。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并热心关爱徒弟的成长。
2.严格执行教学规范,教育和督促青年教师按照教学要求完成教学工作。学期前,检查和指导徒弟做好教学准备阶段的相关工作;学期中,检查和指导徒弟课程计划的实际进度和教案撰写等情况;学期末,检查和指导徒弟做好考试环节的相关工作。
3.开展业务指导,听徒弟授课,并在课后及时评价,改进并提升徒弟的教学水平。
4.指导徒弟做好相关的试讲考核,试用期考核等工作。
5.每学年指导徒弟学习1本教育教学理论书籍,并指导徒弟结合实践写1篇教育教学论文或教学心得。
二、乙方,青年教师(徒弟)的职责
1.尊重师傅,主动争取师傅的帮助,虚心学习,态度端正。认真钻研教育教学理论,严格执行教学规范。
2.听师傅授课,在不冲突的情况下,在师傅指导期内,徒弟每学期至少全程听师傅的一门课,完成课程作业并参加考试。
3.每学年要撰写1篇教育教学论文或教学心得,2年内至少发表1篇教育教学论文。
4.在教学中,协助师傅做好答疑、监考、整理教学资料等相关工作。
三、丙方的职责:
1. 为师徒结对的良好开展,提供条件。
2. 开展师徒结对工作考核,每学年考核一次,对完成结对工作内容的指导教师,给予工作量补贴。
3. 对优秀师徒进行表彰奖励。
四、说明
1.本协议内容将列入教师个人年度考核及教师业务档案。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期限为年。
3.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
甲方(师傅)签字: 乙方(徒弟)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组织人事处)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师徒结对”申请表
指导教师(师傅)基本情况 | 青年教师(徒弟)基本情况 | ||||||
姓名 | 姓名 |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职称 | 学科方向 | 学历 | 学科方向 | ||||
授课课程 专业研究方向及成果 | 授课课程 专业研究方向及成果 | ||||||
填表时间:
附件3: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
“师徒结对”青年教师学习记录用表
指导教师(师傅)姓名:
青年教师(徒弟)姓名:
学年学期
项 目 | 青年教师学习记录 | |
指导教师检查指导教学资料记 录 | 学期前 | |
学期中 | ||
学期末 | ||
指导教师检查指导考试环节记 录 | ||
听课记录 | 课程名称 听课次数总计次,课程作业总计次,是否参加考试,听课记录祥见“青年教师听课记录本”。 | |
教育教学研 究 | 论文或心得名称 是否发表,刊物名称,年, 第期。 | |
备 注 |
附件4:
江苏工业学院优秀师徒评选办法
随着学校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我校青年教师的数量迅速增加,青年教师的健康成长,事关学校的前途与命运。我校许多老教师为人师表,在完成繁重的教学、科研任务的情况下,对培养青年教师尽心尽力,为青年教师的成长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进一步发挥老教师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的作用,调动青年教师参与学校教学改革和教书育人的积极性,表彰为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做出贡献的教师,经研究,决定在全校教师中开展 “优秀师徒”评选活动。具体规定如下:
一、评选组织
学校成立“优秀师徒”评选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由分管教学和师资工作的副校长,以及人事、教务、科技、工会和各二级学院(部)等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
二、对象、范围和数量
1.参加“优秀师徒”评选,原则上须建立师徒关系两年以上,且为我校专门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一线教师,其中青年教师的年龄在35岁以下。
2.“优秀师徒”数占结对总数的8%。
三、评选条件
1.建立师徒关系并履行结对协议。
2.师徒双方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学相长,重视培养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创新能力,指导老师和青年教师在同一个学科,上同一门课(或相近课程),能配合默契,互相促进,共同开展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工作,且共同发表教学、科研论文两篇以上。
3.指导教师:能以身作则,严以律己,作风正派,无以教谋私行为;教学经验丰富,有明确的培养目标和计划(需提供书面材料);对青年教师思想上关心帮助,业务上耐心指导,每学期听青年教师上课两次以上(有听课记录),帮助青年教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改进教学方法,更新教学观念,解决教学难点,过好教学质量关,促进青年教师健康成长。
4.青年教师:事业心、责任心强,虚心好学,积极主动,尊重指导老师;自觉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和先进经验,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备课上课,写好教学小结,每学期听指导老师上课三次以上(有听课记录);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和各类竞赛,公开课敢于展示自己的教学能力和水平,学生评教和同行评教成绩优良;关心和爱护学生,引导学生全面成长,在积极探索和建立新型师生关系方面成绩突出;教学科研成绩突出,获得校级以上表彰或教学能力测试列入前20%,或参加导师的研究课题一项以上,且科研分值列青年教师的前20%;班主任工作认真负责。
四、评选办法与程序
1.学院推荐或个人自荐。
2.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技处、工会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3.校领导小组评审。
4.校长办公会审批。
5.公示。
6.发文表彰。
7.“优秀师徒”每两年评选一次。
五、奖励办法
每对优秀师徒奖励3000元科研经费,由学校和所在二级学院(部)各承担50%。
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从颁布之日起实行。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办公室 2015年12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