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1学期预选课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3-06-02 已访问: 10 次 |
各系(部)、班级: 2023-2024-1学期学分制确认选课即将开始,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相关操作。 一、学习评价 须先评价,再选课。学习评价路径详见学习评价通知。 二、确认选课 (一)登录网址:http://202.195.102.53/ (二)选课具体安排: 1.时间安排 (1)2023年6月7日(周三)8点至6月11日(周日)24点:学分制预选课; (2)2023年6月10日(周六)8点至6月12日(周一)24点:20级通识类选修课选课; (3)2023年6月11日(周日)8点至6月13日(周二)24点:21、22级通识类选修课选课。 2.注意事项 (1)本次学分制选课为预选课。可按推荐课表对各类(必修课、学科任选、专业任选、实践环节等)课程进行网上选课。下学期开学初第1、2周还可进行确认选课。 (2)通识类选修课学生最多选两门,学分毕业前达到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即可。在通识类选修课的所有选课阶段,一旦选课成功不得退选。在进行选课操作时,请勿在同一台设备同时登录两个学号,一个学号完全退出选课系统后,再登录另一个,否则会导致选课信息错位。 (3)预选课人数低于5人的课程将被停开。 (4)学分制选课中的大学英语(三)、体育(3)需正常选课,具体分项选课时间另行通知。 3.各系加强选课指导工作 (1)各系在学生选课前务必做好学生选课指导工作,避免学生课程遗漏、课程重复或修读学分不被认可情况。 (2)各系应安排教师指导有特殊需要、学籍变动等情况的学生,根据所在专业的培养方案和主客观条件对推荐课表进行调整,自主制订修读计划。 (3)自主选课的学生,应在下学期第1、2周试读相关课程,并在第2周进行选课确认,生成个人的课表。 (4)学生每学期修读课程原则上应超过15学分,每学年修读课程原则上应超过40学分,但一般不超过75学分。学生调整课表时应考虑周全,因调整不当造成的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 三、其它 1.不选课就不能确认教材,具体确认教材时间另定。 2.预选课中如果遇到问题请先咨询相关系教务秘书。各系教务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机械与材料工程系:85120107 建筑与环境工程系:85120281 信息工程系:85120133 经济管理系:85120149 会计系:85120319 外语系:85120191 艺术系:85120135 体育部:85120142 通识类公选课:85120023(李老师)
教务处 2023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