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2-06-07 已访问: 1078 次 |
各系: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高我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结合我院毕业生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于第六学期启动。按照《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常大怀﹝2018﹞98号),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周数不得低于《2019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 二、毕业设计(论文)系统 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使用“知网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实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指导教师和学生按照学院要求使用该系统。 三、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管理 1.选题要求每人一题。对于由多名学生共同完成的课题,须明确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保证每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 2.选题结果须经系部认定。题目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动。毕设系统中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与最终纸质稿题目须保持一致。 四、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 1.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管理,针对毕业设计(论文)师生双选、选题、拟订任务书、中外文文献阅读与翻译、撰写开题报告或文献综述、设计(论文)指导、设计(论文)审阅与评价等环节,依据《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常大怀﹝2018﹞98号)要求,按毕业设计(论文)安排时间节点进行严格检查,凡未按《工作规范》要求和各系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的时间节点完成任务或提交相关材料并上传毕设系统的指导教师、毕业生均进行通报。 2.依据《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常大怀﹝2018﹞98号)和《江苏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及评价细则(试行)》(苏教评函〔2021〕5 号),严格执行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格审查和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管理工作。 3.毕业设计(论文)应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秉持严谨治学和诚信自律原则,坚决抵制学术不端行为。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的当事人将依据教育部关于《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及实施办法(试行)》(常怀委〔2019〕39号)文件精神处理。学校提供论文检测系统,检测报告将作为毕业设计(论文)合格的依据之一。 五、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地点及考勤 1.设立毕设指导教室:图书馆3F学术研讨室一、二、三、四;B楼教学楼B212、B511、B512、B513、B519;C楼教学楼C203、C207。指导教师可到图书馆二楼服务台或教室所在楼宇物业登记领用钥匙。 2.怀德学院自有教师(含外聘)毕设指导地点安排由各系落实,并报教务部门备案。 3.请所有指导教师到怀德楼西侧一楼门卫考勤机打卡考勤。 4.指导工作一般应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在校内进行毕设的同学,指导教师每周指导次数不得少于2次,形式不限;异地补贴根据各系报送毕业设计(论文)安排、所聘任常州大学指导教师名单和考勤机打卡信息进行考勤,异地补贴考勤每周一般不超过3次,由各系自行通知毕设指导教师。校外进行毕设的同学,指导老师可以进行线上指导,但需留下指导痕迹。 六、其他事项 1.请各系组织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2022年6月15日前,将本部门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的电子稿以及纸质稿(盖系章)一份报教务部门(怀德楼817室)。教务部门根据各系的安排进行进度管理及质量监控。 2.各系应积极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开展创造更好的硬件条件,加大实验室、实习基地、图书资料的建设力度。 3.毕业答辩不合格总成绩应认定为不合格。毕业设计(论文)不合格的学生可按照《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常大怀﹝2018﹞98号)相关规定申请重做。 4.毕设工作起止时间:各系自行安排,报教务部门备案。 教务处 2022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