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4-12    已访问: 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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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及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我院将启动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和要求

1.评奖范围:推荐成果限高等教育领域,可覆盖高等教育基本理论、高等教育史、高等教育发展战略、高等教育经济与管理、高等教育心理、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信息技术、比较高等教育、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其他非高等教育的学科专业研究内容不予受理。成果形式为在刊物或其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出版社出版的著作以及经批准的内部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和不宜公开出版的研究报告等,不包括教材、论文集、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我省与外省市人士合作的研究成果,也可参与评奖,但只评省内作者撰写的部分(申报时需注明哪些内容为我省作者撰写)。

2.参评成果的时限: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202111日以后,已在全国和省级评奖中获奖的成果,因受名额限制,不再参评。

3.一个作者可申报多项成果,但受奖项名额限制,每个申报者只能获评一项成果奖,与他人合作者,可另增一项。

4.系列论文申报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第一,著作者为同一个人或同一课题组;第二,发表于同一刊物的同一主题。个人或课题组发表于不同刊物的相同主题论文只可单独申报。

5.凡申报的论文或著作,均单位集体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6.每项成果奖收取评审费150元,由学院统一收集,根据申报数统一通过银行转账。

二、评奖标准

1.获奖成果的基本要求

获奖成果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对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领域内的问题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有较好的文风和社会效益。

2.具体等级划分标准:

特等奖:论点上有创新,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在国内有较大影响或对实际工作有较大指导作用;

一等奖:观点上有新意,或在他人的基础上有新的结论,在部门或地区有一定影响,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

二等奖:应在已有研究基础上有补充或有新的见解,有一定的影响。

三、材料报送

1. 2022516日前以系部为单位报送电子材料江苏省高教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评奖申报表(附件2)、支撑材料扫描件、《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3),邮件主题注明“××(人名)评奖申报材料(盖章部分交由教学事务部统一盖章)电子材料统一打包发送至756140837@qq.com

2.书面材料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参评成果原件及有关证明材料一份,成果原件一般不予退还,如用复印件代替原件需经审核部门盖章,论文复印件需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封底等。申报汇总表(附件3)1份。纸质材料报送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523-85120820,联系人:陆佳慧。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教学事务部

2022412

1.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办法.pdf

2.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docx

3.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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