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第三届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院内推荐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21-09-18 已访问: 574 次 |
各系、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有关要求,加强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商定,继续联合举办第三届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大赛以重师德、重教学、重实践为基本原则,秉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选拔准则,选拔与培育师德水平高、专业能力强的民办高校教师,展示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水平与风采,为增进民办高校教师互动交流搭建平台,提高民办高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动民办高校教学改革,促进长三角民办高等教育质量提升。 二、参赛对象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民办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及民办高职高专院校的专任专职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二)担任教学工作,与所在学校签约一年以上并且缴纳社会保障金。 三、大赛形式 (一)大赛阶段 本次比赛分为两个阶段: 1. 第一阶段省级选拔赛:由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教育厅(教委)根据各校申报情况各选拔20名教师。各省(市)推荐名额中原则上同一学校教师不超过3名。 2. 第二阶段现场决赛:由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入选教师围绕课堂教学视频现场说课15 分钟。综合入选教师报名材料和现场说课情况,评定获奖等第,最终遴选一等奖 4名、二等奖 12名、三等奖 24名、优胜奖 40名。 (二)大赛分组 大赛设置本科常规教学组、本科实践教学组、高职常规教学组、高职实践教学组四个组别。各省(市)每组推荐教师原则上不超过5名。 常规教学主要指执教课程为基础理论类课程或理实一体类课程。实践教学主要指执教课程属性为实验、实训等实践类课程。 四、材料报送 符合条件的教师提出申请,并填写《推荐参加第三届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师技能大赛的教师情况汇总表》(附件1)、《第三届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参赛教师申报表》(附件2)、于9月24日前以系部为单位发送word版和纸质版至教学事务部陆佳慧,邮箱756140837@qq.com。 五、组织保障 (一)组织实施 1.大赛组织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相关人员组成大赛组委会,全面负责本届大赛的组织与领导工作。 2.大赛专家评审委员会。大赛组委会将组织相关教育教学专家组成大赛专家评审委员会 ,根据评分标准对各省(市) 参赛教师现场教学进行评分。 3 大赛办公室。大赛办公室具体负责大赛日常工作,成员由民办教育协同发展服务中心、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佳慧 联系电话:0523-85125820 办公室:怀德楼821 教学事务部 2021年9月18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