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20-06-02 已访问: 235 次 |
各系、部,有关部门: 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的相关工作安排,我院将启动2019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现将《江苏省高教学会2019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办法》(见附件1)发给你们,请按《办法》规定积极申报,并于6月15日前将《江苏省高教学会2019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评奖申报表》(见附件2)及成果申报材料和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材料统一打包发送至wanglingdaisy@163.com,纸质材料送至怀德楼821,联系电话:0523-85120820,联系人:王玲。 一、评奖范围和要求 1.评奖范围:个人或集体的研究高等教育的成果(指在刊物或其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出版社出版的著作,以及经批准的内部刊物上发表的研究高等教育的论文和不宜公开出版的研究报告、论著等)均可申报参加评奖。我省与外省市人士合作的研究成果,也可参与评奖,但只评省内作者撰写的部分(申报时需注明哪些内容为我省作者撰写)。 2.参评成果的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2019年1月1日以后,已在全国和省级评奖中获奖的成果,因受名额限制,不再参评。 3.一个作者可申报多项成果,但受奖项名额限制,每个申报者只能评取一项成果奖,与他人合作者,可另增一项。 4.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主题或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系列论文申报。 5.凡申报的论文或著作,均需经作者所在单位或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专业研究委员会推荐,由单位集体报送。 二、评奖标准 1.参评成果的基本条件: 参评论文、著作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对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领域内的问题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有较好的文风和社会效益。 2.具体等级划分标准: 特等奖:论点上有创新,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在国内有较大影响或对实际工作有较大指导作用; 一等奖:观点上有新意,或在他人的基础上有新的结论,在部门或地区有一定影响,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 二等奖:应在已有研究基础上有补充或有新的见解,有一定的影响。 三、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申报时间2020年6月15日前。申报评奖单位需报送的书面材料:①申报表(需经单位推荐并盖章)和论文复印件(复印参评论文所刊发的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封底,并经审核部门盖章)或研究报告2份或参评著作两本(著作作为资料保留,不予退还)。②盖章的申报汇总表1份。报送电子材料:申报表(附件二)、支撑材料扫描件和汇总表(附件三),邮件主题注明“××(人名)评奖申报材料”。(盖章部分交由教学事务部统一盖章) 2.经工作组审核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将报送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工作办法》、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遵循分类遴选原则、按照公平公正的评审程序,评选出获奖项目和等级。 3.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0年学术年会上对特等奖和一等奖部分获奖代表进行表彰。 教学事务部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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