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经院务会讨论研究决定,《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教学研究业绩考核与奖励办法》常大怀〔2017〕58号文件即日废止,2010年1月1日后的教学研究业绩考核与奖励按修订后的新文件执行,具体由教学事务部负责解释。
教学事务部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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