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以及《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关于深入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常大怀〔2021〕9号等文件精神,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体系,充分发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推动课程思政高质量内涵式建设,学院决定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课程思政教育教学研究专项课题应遵循立德树人根本宗旨,研究内容应围绕课程思政融入专业建设、金课建设、课堂教学、实习实践和文化育人等教育教学全过程,开展教学改革创新。详见《2025年度常州大学怀德学院课程思政教育教学研究专项课题指南》(附件1),申报者也可结合学科、专业、课程与教育教学实际,自行确定其他合适选题,题目自拟。
二、申报要求
1.选题具有一定的理论指导及实践应用价值,致力于研究和解决教学问题的关键性和制约性,能突出重点、凸显亮点和体现特点,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可行性。
2.研究目标明确,突出办学特色,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
3.研究成果有较好的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4.申报者为我院教职工,具备良好的教学或管理实践基础,鼓励跨学科交叉融合、跨系部资源整合,支持院内跨专业、跨部门,跨高校、校企、校院(所)联合申报。
5.重点课题主持人不得超过2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一般课题主持人为1人。课题主持人及成员总人数一般不超过9人,有在研院级教研课题的,须在研课题验收结束后方可再次申报。
6.课程思政教育教学研究专项课题与院级教研课题不能同时申报。
三、申报程序
1.课题主持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教务处组织评审→公示→怀德学院院务会审定。
2.材料报送:
(1)附件2:《常州大学怀德学院课程思政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请表》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以“课题主持人姓名”命名交至系部(部门);
(2)附件3:《常州大学怀德学院课程思政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汇总表》系部(部门)汇总提交纸质版一式1份,电子版以“XX系部(部门)—院课程思政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汇总表”命名。
(3)以上材料以系部(部门)为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12月18日上午10点前报送怀德楼817季老师,联系电话:0523-85120022。
四、课题验收
1.课题研究周期原则上为2年,最长不超过4年。课题研究满1年且达到结题条件的,可申请提前结题;确需延期的,由课题主持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教务处审定,延期期限不得超过2年。在课题研究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予以撤项处理并追缴已拨付的课题资助经费,课题主持人5年内不得申报院级教研课题。
2.课题研究结束后,由课题主持人填写《常州大学怀德学院课程思政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申请表》,交怀德学院。
3.教务处负责院级教研课题的验收工作。
4.课题结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课题主持人作为第一作者、以“常州大学怀德学院”为第一主持单位在正式刊物上发表与课题高度相关的教研论文1篇(重点课题主持人须在CSSCI、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教研论文1篇或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教研论文2篇)。其中中文期刊为省级及以上期刊且可在知网、万方、维普三大数据库检索;外文期刊应具有规范的ISSN号且可在SCI、EI、SSCI等外文数据库检索,中文版国外期刊不予认定。如有特殊情况,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2)课题主持人作为第一作者、以“常州大学怀德学院”为第一主持单位正式出版与课题高度相关的专著或教材1部(需具备全国统一书号)。
附件1:2025年度常州大学怀德学院课程思政教育教学研究专项课题指南.doc
附件2:常州大学怀德学院课程思政教育教学研究专项课题申请表.doc
附件3:常州大学怀德学院课程思政教育教学研究专项课题汇总表.xlsx
附件4:常大怀〔2025〕88号关于修订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教务处
2025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