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09

各系、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调动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关于修订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通知》常大怀〔2025〕88号等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开展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2025年度院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范围主要包括: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专业建设与教学方法、课程改革研究、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实践、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研究、教师教学素质提升研究与实践等,详见《2025年度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申报者也可结合学科、专业、课程与教育教学实际,自行确定其他合适选题,题目自拟。

二、申报要求

1.选题具有一定的理论指导及实践应用价值,致力于研究和解决教学问题的关键性和制约性,能突出重点、凸显亮点和体现特点,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可行性。

2.研究目标明确,突出办学特色,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

3.研究成果有较好的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4.申报者为我院教职工,具备良好的教学或管理实践基础,鼓励跨学科交叉融合、跨系部资源整合,支持院内跨专业、部门,跨高校、校企、校院(所)联合申报。

5.重点课题主持人不得超过2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一般课题主持人为1人。课题主持人及成员总人数一般不超过9人,有在研院级教研课题的,须在研课题验收结束后方可再次申报。

6.课程思政教育教学研究专项课题与级教研课题不能同时申报

三、申报程序

1.课题主持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教务处组织评审→公示→怀德学院院务会审定。

2.材料报送:

1)附件2:《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书》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以“课题主持人姓名”命名交至系部(部门);

2)附件3:《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汇总表》系部(部门)汇总提交纸质版一式1份,电子版以“XX系部(部门)—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汇总表”命名。

3)以上材料以系部(部门)为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12月18日上午10点前报送怀德楼817季老师,联系电话:0523-85120022。

四、课题验收

1.课题研究周期原则上为2年,最长不超过4年。课题研究满1年且达到结题条件的,可申请提前结题;确需延期的,由课题主持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教务处审定,延期期限不得超过2年。在课题研究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予以撤项处理并追缴已拨付的课题资助经费,课题主持人5年内不得申报院级教研课题。

2.课题研究结束后,由课题主持人填写《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申请表》,交怀德学院。

3.教务处负责院级教研课题的验收工作。

4.课题结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课题主持人作为第一作者、以“常州大学怀德学院”为第一主持单位在正式刊物上发表与课题高度相关的教研论文1篇(重点课题主持人须在CSSCI、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教研论文1篇或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教研论文2篇)。其中中文期刊为省级及以上期刊且可在知网、万方、维普三大数据库检索;外文期刊应具有规范的ISSN号且可在SCI、EI、SSCI等外文数据库检索,中文版国外期刊不予认定。如有特殊情况,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2)课题主持人作为第一作者、以“常州大学怀德学院”为第一主持单位正式出版与课题高度相关的专著或教材1部(需具备全国统一书号)。

附件1:2025年度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指南.doc

附件2: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请表.docx

附件3: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汇总表.xls

附件4:常大怀〔2025〕88号关于修订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教务处

2025年12月9日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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