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8

各系、各部门:

现于全院范围内开展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课题面向常州大学全体教职员工公开申报,并优先考虑本学院教职员工和近三年曾为学院学生授课(含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的教师。

2.根据课题的前瞻性、先进性、创新性和实践性,遴选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立项课题。

3.重点课题主持人不得超过2人,一般课题和立项课题主持人为1人,课题主持人及成员总人数一般不超过9人,且课题主持人每次只限申报一个课题项目,重点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

4.课题主持人有学院在研课题的,需在研课题结题后方可再次申报。

5.可根据《常州大学怀德学院2024年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指南》(详见附件1)结合具体研究目标和内容拟定课题研究题目,也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在指南外自选方向。

二、申报程序

1.课题主持人提出申请→怀德学院组织专家评审→怀德学院院务会审定。

2.申请人填写《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交怀德学院靖江校区(怀德楼817),电子邮件发至463579342@qq.com,联系人:季老师,联系电话:0523-85120022。

三、经费管理

1.经费由教务部门负责管理。课题立项后,由教务部门下拨部分经费到课题负责人,剩余部分于课题验收合格后下拨。

2.课题经费由课题主持人统一管理,用于与该课题相关的调研和资料费等开支,不能挪作他用。

四、结题验收

1.课题鉴定结题在课题立项建设2年后进行符合课题鉴定结题条件,可在立项建设1年后申请提前鉴定结题。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系部审核,报教务部门审定,研究总时长不超过3年。

经审核未能按期通过结题及被撤项处理的教改课题主持人5年内不得申报教改课题。

2.课题研究结束后,由课题主持人填写《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申请表》,交怀德学院。

3.由怀德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

4.课题结题要求:课题成果形式主要为系列论文、研究报告和专著三种形式。课题成果提交形式为系列论文的课题负责人必须在省级及以上正式刊物上发表至少1篇署名为第一作者,且完成单位署名为“常州大学怀德学院”的学术论文,论文应在三大期刊网(知网、万方、维普)的主页检索页面进行检索方可认定,认定时需提供检索证明。课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咨询报告的,课题验收时必须提交1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并附成果采纳部门意见或专家鉴定意见。课题成果形式为专著的,需提交有全国统一书号的正式出版专著1部。

五、申报截止时间

202411月29日。

六、其他事项

相关申报表格下载详见附件。

附件1: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2024年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指南.doc

附件2: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请表.doc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

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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