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9号,见附件1),学校将开展“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和省级规划教材校内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加强教材建设与管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9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和《“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教高厅〔2023〕1号,见附件2)有关要求,学院将启动“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规划教材第一次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划教材申报推荐范围
本次规划教材申报推荐范围为2022年12月以来,国内出版、修订或重印(以版权页的版次、印次时间为准),正在我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活动中使用的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和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教材,各类教学活动中使用的学术专著、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培训类教材,译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教材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引进的国外教材(含翻译教材),与教材配套的图册和活动手册等不在推荐范围内。
具体遴选条件和推荐要求参照《通知》执行。
二、省级规划教材申报程序与要求
(一)遴选数量
独立学院不超过1种。
(二)工作流程
(1)申报公示。完成校内遴选后,所有推荐教材及申报材料均须经公示后方可报送,公示应包括推荐教材的名称、国际标准书号、主编及编写人员、出版单位等相关信息,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材料报送。请于8月28日前报送申报材料的纸质件及其电子版本至怀德楼819,包括《“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规划教材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4)及其附件材料(一起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推荐汇总表(见附件6,一式一份,Excel版本)。报送材料需加盖高校公章,纸质教材需提供一式一份最新版次印次的样书;电子版本每种教材单列文件夹,命名为“高校名+教材名”。逾期不予受理,上述纸质材料提交后均不再退回(除样书外),请自行留存原件备用。
联系人:张进,联系电话:0523-85120025。
三、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工作要求
在认定省级规划教材的基础上,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完成地方高校国家级规划教材的评审推荐。
地方高校推荐教材,由省教育厅统一配置校级账号和密码。各高校于9月27日前按《通知》要求完成网络填报和纸质材料报送。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pdf
附件3.“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规划教材地方高校申报限额.docx
附件4. “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规划教材申报书.docx
附件6.“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规划教材推荐汇总表.xlsx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规划教材第一次遴选暨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工作的通知.doc
教务处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