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教材是课堂教学的重要载体,严格教材选用及审查工作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及《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教材管理办法》(常大怀〔2023〕88号)的相关规定,开展2024-2025-1学期教材选用及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用年级
本次进行的是21-24级学生教材的选用和审核;
二、选用原则
1.凡选必审。所有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
2.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级和省部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
3.适宜教学。适合我院人才培养目标需要,符合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依托具体开课课程,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4.先进性。选用的教材应反映学科的最新进展,反映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特征,提倡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
5.统一性。不同教学班的同一课程应选用同一种教材。确因开展教学改革需要,经系(部)审核、院教材工作委员会审批后,可在不同教学班使用不同教材。
6.经济性。坚持一门课程选用一种教材,除学院规定的公共基础课可以配用一种辅助教材外,其它课程原则上不配用辅助教材。
7.公平公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肃选用纪律和流程,严禁违规操作。
三、选用要求
1.凡是开设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相应课程的哲学社会科学专业,都应把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作为指定教材统一使用,推动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使其思想性、系统性、科学性相一致。请系(部)对照《已出版马工程教材信息表(24年6月)》(附件1)认真核对,确保我院对应课程全部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
2.一般来说,已安排教学任务的课程都应选用教材,若所开课程没有适用的正式出版的教材,可申请使用自编讲义和课件。各系(部)应加大审核力度,确保进入课堂的教学资料的政治性、科学性、严谨性符合相关规定。
3.教学大纲要求相同的同一门课程,在对不同版本教材进行调研、比较和论证的基础上,应择优采用同一种教材。
4.选用教材确定后至教材正式发放,不应随意更换。
四、选用及审核流程
1.任课教师根据教学任务在教务系统中选用所授课程教材,24级新生课程未安排教学任务由教研室主任统一选用教材。
2.对于首次选用教材,请在系统中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包含教材的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及内容简介),可粘贴至WORD文档中压缩上传。
3.相关基层教学组织对选用的教材进行讨论,并经教研室主任和系(部)主任在教务系统中确认。
4.各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对选用的全部教材进行审核,在系(部)内公示,确认通过后形成会议纪要。
5.请于7月8日下午16:00前向院教材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提交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纪要、《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教学教材订购计划表》(附件2)、《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初次选用教材审批表》(附件3)、《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未选用教材课程汇总表》(附件4)签字盖章版各一份。公示过程以截屏或照片形式打印上交。
6.院教材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对各系(部)教材选用情况进行汇总,并提请院教材工作委员会复核。
7.院教材工作委员会批准选用后,教务处对各系(部)教材选用情况进行备案,各系(部)将教材选用申请相关材料存档。
五、教材征订变化
从2023-2024-1学期开始,教材选用确定后,新生第一学期的教材实行学校统一采购,取消军训期间的征订确认;其他学期的教材征订办法不变,即学生可通过教务系统自愿征订。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23)85120025
院教材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