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管理队伍建设,表彰优秀,鼓励先进,树立典范,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研究会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委员会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优秀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工作者评选。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范围
我院从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优秀教师和管理人员。
二、申请评选条件
1. 申请人所在学校的创新创业教育管理规范、成果突出,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措施在全省有引领示范作用。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2. 热爱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热心从事创新创业实践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
3. 积极开展创新创业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具有主动性和前瞻性,在创新创业管理机制、改革研究和体系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
4. 工作认真负责,精益求精,深受师生好评。原则上应在创新创业教育管理一线岗位工作满三年。
三、评选程序
请参加 2023年度优秀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工作者申报的个人,认真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研究会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委员会优秀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工作者推荐表》(见附件),于11月24日下午4:00前将推荐表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邮箱1981648862@qq.com。
教务处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