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关于推荐教职工义务消防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1-22 访问次数: 170
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学院消防安全工作,广泛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确保学院安全稳定,现请各部门、各单位推荐教职工义务消防员人选。
一、推荐人数
各系、各部门推荐3-5位;后勤集团、食堂、宝达物业、校内经营单位推荐人数视实际情况而定。
二、义务消防员职责
1、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实战演练,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2、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并负责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防火灭火知识。
3、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对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三、截止日期
2018年11月26日前,以纸质稿(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形式报送后勤保障部,推荐表见附件。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后勤保障部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