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强发展党员工作宏观调控和指导,稳定党员发展的规模,提高党员发展的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21年度党员指导性计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进一步做好2021年上半年发展党员计划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计划的报送对象
在2020年5月7日前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学生和教职工。
二、确定发展计划的原则
1. 宏观指导,实事求是。充分认识2021年度发展党员工作的重大意义。20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把更多优秀师生吸纳到党内来,要从实际出发,既要考虑本单位现有党员规模,又要考虑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现状,在此基础上确定党员发展计划。确定的发展计划是指导性的,不是指令性的,计划中的数量应主要取决于入党积极分子的成熟状况,一般要适当放宽,比例约去年下半年实际发展党员数量的1.8倍。
2. 突出重点,优化结构。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特别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新党员的质量。要对素质好、年纪轻、懂教学的骨干教师、对学院教育改革有突出贡献的骨干教职工、学科带头人加强教育培养,条件成熟的要及时吸收入党,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3. 规范程序,民主集中。要全面贯彻上级党组织和院党委对发展党员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要在支委会或支部大会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本支部2021年上半年的发展计划,经公示和党总支审查后报党群工作部。
三、报送发展计划的注意事项
各党总支要严格按照程序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2021年上半年发展党员计划的制定和研究工作,并将《2021年上半年发展党员计划表》(含教师、学生)的纸质材料加盖公章报送党群工作部,同时报送电子版,发送至dqgzb@cczu.edu.cn,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