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党内关爱资金
(一)名额:拨给常州全市直属单位党委共5个名额,分别为一档2名,二档2名,三档1名。四档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标准和金额
一档指基层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中生活困难的,关爱标准为5000元;二档指因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来源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关爱标准为10000元;三档指因重大自然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重大疾病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关爱标准为15000元;四档指因公致残、殉职、牺牲的党员或其家庭,被追认为共产党员或追授为省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党员家庭,关爱标准为20000元。
二、市党内关爱资金
(一)名额:拨给常州大学党委3个名额,分别为一档3名,二档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标准和金额
一档包括三种对象:1.基层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中因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或无固定收入来源,导致生活困难的;2.因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3.因患重大疾病或遭受重大事故伤害,个人1年内自付医疗费用较高,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一档关爱标准3000元。二档指因公致残、殉职、牺牲的党员或其家庭,被追认为共产党员或追授为市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党员家庭,关爱标准为10000元。
三、申报程序
(一)党员本人向党总支(院党委直属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江苏省、常州市党内关爱资金审批表》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二)党总支(院党委直属党支部)将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签字、盖章后,4月29日下午17点前提交院党委党群工作部。
注:注重扩大关怀帮扶面,关爱对象一般3年内不重复申报。因公牺牲、殉职,原则上为2019年度党内关爱资金申报以后发生的因公致残,一般指一级至五级伤残。
具体申报材料见附件。
附件: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江苏省、常州市党内关爱资金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