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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审前公示
发稿时间:2025-06-23浏览次数:10

根据《常州大学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常大〔2023〕59号)文件精神,经学校审计委员会批准,审计处自2025年623日起,将对李伟明同志担任怀德学院党委书记、刘春林同志担任怀德学院院长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在审计期间(从2025623日至2025923日),如有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在经费使用、执行财经纪律及个人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或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审计处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借机诽谤或诬告。同时,请对审计人员执行审计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86330027

电子邮箱:cwsj@cczu.edu.cn

通信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21号常州大学审计处

(邮政编码213164

办公地址:文正楼510

常州大学审计处

                               202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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