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根据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5年度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项目类别
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研究周期3年,拟设立180项左右,其中单列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重大项目30项左右(以下简称思政重大项目),思政重大项目单列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不得将选题直接作为申报题目)。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研究周期2年,其中单列面向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专题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
(二)申报学科范围
(1)马克思主义;(2)思想政治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管理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心理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港澳台问题研究;(25)国际问题研究;(26)交叉学科/综合研究(按照“靠近优先”原则,根据选题方向和研究重点,备注1个主要学科)。
思政重大项目和思政专项的学科范围限选(2)思想政治教育。
(三)研究内容
1. 重大项目应聚焦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与现实需求,加强对教育改革、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理论、学术前沿和文献资料整理等方面研究。
2. 一般项目主要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等方面开展研究。
3. 思政重大项目和思政专项以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和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为主要研究内容,以阐释师生关注的社会现象和热点问题、为师生释疑解惑为导向,通过深入研究,推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创新。
二、申报资格
项目申报人须为省内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各类项目申报人资格的具体要求为:
(一)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或副高级职称。为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梯队建设,鼓励支持更多中青年骨干开展社科研究,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均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申报。
(二)思政重大项目仅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其中,辅导员申报资格可放宽至取得硕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同时应具备4年及以上辅导员工作经历。思政专项申请人必须为申报时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已满1年以上的人员,主要包括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专职人员。
(三)所有项目不得跨类兼报。每个项目只能有1个申报人,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重大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超过5人,一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超过3人,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均须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后续的研究成果中须有项目组成员的名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和立项
1.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和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2.课题内容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部省级及以上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3.近3年被作撤项处理的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4.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5.连续2次获批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人员暂停1年同层次项目申报资格。
三、申报限额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超过限额将进行校内评审。
(一)重大项目
根据指标分配方案,我校重大项目限申报2项。另可申报思政重大专项2项,其中专职思政课教师限报1项、专职辅导员限报1项。
(二)一般项目
1. 一般项目限报8项。
2. 除上述限额外,思政专项限报6项,其中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的项目总数不少于40%(四舍五入)。
四、申报流程
(一)重大项目申报流程
重大项目、思政重大专项申报人线下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以下简称《重大项目申请书》)和《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以下简称《活页》)参加校内遴选。
线下报送材料包括:
(1)《重大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5份,word电子版);
(2)《活页》(纸质版一式5份,word电子版);
(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一览表》(仅电子版)。
4月16日16点之前电子版发送邮箱,纸质版报送到怀德楼921。电子版材料命名格式:“系部+申请人姓名+学科+课题名称+重大/思政重大+申请书/活页”命名。
(二)一般项目、思政专项申报流程
一般项目、思政专项申报人线下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申请书》)以及对应的《活页》参加校内评审。
线下报送材料包括:
(1)《一般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1份,word电子版);
(2)《活页》(纸质版一式1份,word电子版);
(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仅电子版)。
4月16日16点之前电子版发送邮箱,纸质版报送到怀德楼921。电子版材料命名格式:“系部+申请人姓名+学科+课题名称+一般项目/思政专项+申请书/活页”命名。
五、项目任务和成果有关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结合研究实际,认真制定科学可行、注重质量的目标任务。所有项目经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填报的《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合并为项目合同,其中约定的目标任务作为项目评审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的重要依据,原则上不得变更。
(二)项目产出成果应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研究内容与研究课题密切相关,主要成果由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研究成果中须有项目组成员的姓名。主要完成形式为:系列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项目成果在发表或出版时需在显著位置标注项目来源、项目名称及项目批准号,否则验收时不予承认。对重复标注省教育厅不同项目名称的同一研究成果,在验收时只能认定为署名排在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的最终成果。
(三)重大项目产出成果应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取得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系列论文应在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SSCI、A&HCI等高水平国内(际)索引期刊发表。专著类成果需达到一定体量字数要求。研究报告类成果应有市厅级及以上党政部门采纳且取得实际成效。
(四)一般项目与思政专项最终成果:项目成果提交形式为系列论文的,项目负责人应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3篇及以上署名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及以上刊物发表1篇论文,可视同为在省级期刊发表3篇论文;在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或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北大核心)发表1篇论文,可视同为在省级期刊发表2篇论文(以上论文应在知网或万方或维普三大学术数据库中检索到,验收时需提供检索证明)。项目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署名,字数在10000字以上的研究报告(需提供查重报告,其中去除作者本人文献复制比不得超过20%)并获得市厅级及以上党政部门采纳或市厅级及以上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且取得实际效果(需提供党政部门采纳或批示的证明);项目成果形式为专著的,需提交有全国统一书号的已出版专著1部。
六、其他要求
(一)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和立项资格。
(二)项目申请人应对提交的《论证活页》内容予以严格把关,不得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一旦发现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详见《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见附件7)。(申报前请务必认真阅读)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85120277
邮箱:xuyuele@smail.cczu.edu.cn
附件:
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思政重大项目课题申报指南.doc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请书.doc
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docx
4.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
5.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一览表.xls
6.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xls
7.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docx
8.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综合办公室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