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常州大学怀德学院23-24-2学期教师教学同行评价的通知

发布者:质评中心发布时间:2024-04-01浏览次数:26

各系部:

学院拟开展教师教学同行评价,教师教学同行评价是教师同行对授课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业务水平和能力方面作出评价,具体评价指标参见附件1。

(1)评价范围: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

(2)教师听课结束后3天内,应及时将听课评价上传至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系统(http://202.195.100.195/)。

(3)教师同行相互听课不得少于5次/学期,学院领导听课不得少于5次/学期,系(部)、教研室负责人听课不得少于10次/学期,学院教学专职督导根据督察工作计划安排开展听课评价工作。确保评价工作覆盖到本学期所有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

特此通知。

 

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

2024年4月1日  

附件1: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教师教学同行评价指标体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