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发布者:质评中心发布时间:2022-11-24浏览次数:328

各位同学、老师:

根据《关于协助组织开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苏教督委办函〔202245号)有关要求,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依托“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广泛征求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及内容

调查时间:从现在起至2022年12月31日

调查内容:围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调查对象涉及我院教师(教师问卷)及学生(学生问卷)。

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两种类型。

三、调查方式

调查对象请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如下),选择关注公众号。进入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责情况调查,进入问卷填答;填答人根据各自身份(教师和学生),选择相应问卷填答。填答人提交问卷和问题举报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问题举报内容保密。

 

(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四、有关要求

1、请各系、各部门认真组织,抓紧落实,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组织我院全体教师和学生参与问卷调查。

2、严禁弄虚作假。严明工作纪律,提高调查实效,杜绝虚假填报行为,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