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结合我院实际教学情况,学院安排部署了清明节后第一天教学督导和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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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 巡视时间:上午7:45、下午13:20开始集合。 2. 集中地点:各组巡视地点一楼。巡视人员应在巡视时间前到达集中地点,如无法前来参加,请提前半天将更换人员名单告知各组工作人员。 3. 工作人员应在巡视前到领取巡视记录表。 4. 巡视人员职责:(1)检查教师上课情况;(2)检查学生到课情况;(3)检查教学设备情况;(4)检查教学环境情况;(5)发现违反教学纪律应及时制止并反馈,巡视结束后填写《教学巡查记录表》和《教学督导记录表》。 5. 教务部门工作人员负责通知本组巡视人员,并做好相关材料采集工作。
附件:1、
教学事务部(教务) 2018年4月3日 |